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级、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 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 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 身心健康;
5.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 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实行席位制。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
成 员: 学位分委员会主席、软件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非参评学生代表
(二)评选要求:
1. 评审指标:
(1)优秀奖学金: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
具体名额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拨执行。
2. 评审内容:
(1)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
① 2022级研究生按《软件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定标准》对科研成果排序,并结合本年度思政表现确定获奖名单。
② 2023级研究生按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名额。按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加权成绩排序,并结合本年度思政表现确定获奖名单;如加权成绩相同,根据必修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名单。有课程未通过或未获得学分学生取消评审资格。
思政表现包括参评学生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科研态度、团队意识、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由参评学生导师、研究生思政导师、学生所在年级党支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根据参评学生实际表现评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思政得分。
(2)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对象包括各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软件学院研究生会主席、部长团,任职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申请对象需提交学生工作述职报告(800字内),重点介绍思政情况、日常表现、学习情况、工作情况等,结合工作业绩和述职报告确定获奖名单。
3. 评审流程:
(1)9月28日20: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zyx1717@jl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都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纸质版申请材料于9月30日上午11点前交至王湘浩楼B339:
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学生提交:
① PDF佐证材料: SCI/EI检索页复印件(导师签字);正式出版或在线出版:论文首页复印件(如署名、单位信息在不同页,需附上相关页);录用版本:录用通知复印件(导师签字);成果复印件。
② 研究生申报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提交:学生工作述职报告
(2)10月12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根据公示名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注:2023级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的同学无需提交任何材料,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提交学生工作述职报告。
4.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学校要求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四、申诉与举报
对软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细则、评审程序、成果材料、评审结果等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讨论并予以答复。
五、附则
本通知由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