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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办通知

软件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1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结合考生上线情况,按照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60人(含推免生33人,其中国优计划专项3人、2+3专项1人)、专业型90人(全日制60人,非全日制30人,含推免生28人,其中工程硕士专项2人)的130%比例划定复试线,最终学术型上线人数78人,专业型上线11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人,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软件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083500 软件工程):

总分347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数学75分,专业课90分。

●专业学位(085405 软件工程):

总分327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数学75分,专业课90分。

●士兵计划、少民计划:

按照学校公布名单复试。

2.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3.尊重考生志愿,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24331830——1100在中心校区王湘浩楼B340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需由考生打印出来后本人手写签字。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

2024331日下午13301630 上机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

2024年331日上午9301100考生可提前熟悉考场和软硬件环境。

地点:中心校区王湘浩楼A108A110

202441日上午830—10:30 笔试

地点:中心校区逸夫教学楼第十六阶梯

202441日下午13:30 专业学位考生  面试

202442日上午830 学术学位考生  面试

地点:中心校区王湘浩楼B339查询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

(2面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发音等方面。

(3上机考试(50)

在指定考场内考生每人一台计算机,进行上机考试。

七、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笔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合格线分别为60分、60分和3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它说明

1.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进QQ群:157828748

3.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与统考生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九、咨询及申述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31-8516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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