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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办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软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9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 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 身心健康;
5. 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 身心健康;
5.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 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实行席位制。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

成 员: 学位分委员会主席、软件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非参评学生代表(2)

(二)评选要求:

1. 评审指标: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2. 评审内容:

2022级研究生按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名额,按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加权成绩排名并结合本年度思政表现确定获奖名单,课程有未通过者除外。

2021级研究生按科研成果排序并结合本年度思政表现确定获奖名单。

(1)科研成果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定标准》进行排序。

(2)思政表现包括参评学生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科研态度、团队意识方面的日常表现。由参评学生导师、研究生思政导师、学生所在年级党支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根据参评学生实际表现评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思政得分。

(3)评定实行百分制,科研成果及成绩表现占85%,思政表现占15%。

3. 评审流程:

(1)9月21日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zyx1717@jl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都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纸质版申请材料于9月22日上午11:00前交至王湘浩楼B331:

① SCI/EI检索页复印件(导师签字);

② 正式出版或在线出版的论文首页复印件(如署名、单位信息在不同页,需附上相关页);

③ 录用通知复印件(导师签字);

④ 成果复印件;

⑤ 研究生申报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注:2022级研究生评奖评优主要考察研究生考试成绩和德育表现,不需要发送成果材料。2021级研究生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评优。

(2)10月10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根据公示名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4.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学校要求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四、申诉与举报

对软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申报材料、评审结果等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讨论并予以答复。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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