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优先;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评奖名额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
(二)系统申请时间:5月7日22:0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荣誉称号管理—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栏进行申报。
(三)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①附件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清单
②附件二:pdf证明材料(成果原件、成果检索页、奖励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导师签字后压缩命名为 “学号-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于5月7日22:00前发送至zyx1717@jl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不予补报。
(2)纸质版材料:
①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
②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清单(导师签字)
③pdf证明材料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对于成果未检索的成果情况:
①录用成果需提交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导师签字)
②在线发表需提交在线发表的网页截图证明(导师签字)。
五、奖励办法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二)《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二)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同学,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