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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案

软件学院荣誉培养计划暨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9/01/16 点击量:


荣誉培养计划是国际国内一流高校普遍采取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做法,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设置多轨道、挑战性、开放式的荣誉课程和荣誉实践环节,实现各类教育资源的主动开放,由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和内容的个性化培养模式。荣誉培养计划是开展“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学习”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学校和学院的本科教学改革,实现分类教学、分类指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按照吉林大学荣誉培养计划指导意见,结合软件学院卓越工程师班的实际情况,经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实施办法,从2018级开始试行。

 

一、荣誉学分计划

1、学院设置荣誉课程和荣誉学分制度。学生可以在满足荣誉课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框架的前提下,自由选择荣誉课程学习,在毕业时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2、荣誉培养计划包括荣誉课程体系和荣誉实践体系。课程选择以软件工程专业培养方案2018版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主,包括部分实践课程,和若干前沿选修荣誉课。开课学期为第2学期到第6学期。学分总量在5060学分左右。

3、参与荣誉计划的学生,思想品德优秀,无违纪情况,在毕业时完成规定总荣誉学分的75%以上,同时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结题,课外培养计划学分达到12学分以上,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4、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在评奖评优、推免研究生等方面向参与荣誉计划的学生倾斜,逐步过渡到优先考虑参与荣誉计划学生。

 

二、荣誉课程

1、荣誉课程的设置,在教学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下,由授课教师根据情况申报,荣誉课程应该在满足知识结构和能力框架的一定要求前提下,提升课程深度、广度和创新性,强化“能力极值”培养。荣誉课程和对应的普通课程,总学时、学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可以适当改变学时构成。

2、荣誉课程实行小班授课,一般限制在50人以下。荣誉课程应当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增加课程研讨,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激发学生自学能力。考核方式上要注重过程化评价,增加作业、答辩、月考等多种考核方式,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比例不高于50%

3、每门荣誉课程设置负责人和教学团队(至少2人),授课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教研能力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学院鼓励各类教师参与荣誉培养计划,对于授课教师,比照卓越工程师试验班标准,学院在工作量、业绩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卓越工程师培养

1、软件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按照荣誉培养计划模式进行培养,使用和软件工程专业平行的培养方案,在有荣誉课的情况下,卓越工程师班学生均应选择荣誉课学习,在毕业时应满足荣誉学生学位条件。

2、在第1学期结束后,组建卓越工程师班。学生自愿报名,根据主干课加权成绩进行录取。规模一般为30人,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3、从第2学期到第6学期,每学期结束后,卓越工程师班内学生,如出现学风考风违纪问题、或受到学业预警、或该学期2门以上的荣誉课不能通过、或无法获得荣誉学士学位时,须调整到普通班学习。

4、在第1学年和第2学年结束后,如卓越工程师班名额出现空缺,选修和通过之前开设的所有荣誉课程(包括选修课)的同学,经过自愿报名,排名前列的同学可调整到卓越工程师班。

5、学院针对卓越工程师班,安排专门的思想政治导师和学业导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在第3学年结束后仍留在卓越工程师班同学,享受专门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

 

四、选修与学位授予

1、每学期同时安排荣誉课和对应的普通课程,学生只能在二者中选一个修读。

2、荣誉课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前导课程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要求,如要求前导课为荣誉课或前导课达到一定水平。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选课。

3、如在选课时,难以确定学生是否满足荣誉课条件,选课人数可以开放到计划人数的150%左右,在上一学期成绩公布后,由教务办和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具体要求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同学,按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不满足条件者或名额之外同学调整到普通课程班级学习。

4、在退补选期间,学生可以退选荣誉课,改为普通课程;如荣誉课出现空缺,改选荣誉课学生必须满足课程的要求条件。

5、荣誉课程未能通过时,如重修该荣誉课程通过,可计入荣誉学分;也可重修对应的普通课程,该普通课程通过,不计入荣誉学分。如选择荣誉课程并通过后,再次重修只能选择荣誉课程。如首次选择普通课程,无论通过与否,在重修时只能选择普通课程。因出国交流等情况,补修课程时可以选择荣誉课程。

 

五、成绩和课程置换

1、在进行评奖评优、毕业资格审核、成绩预警等涉及到课程成绩的工作时,所有荣誉课程均等价于对应的普通课程。在涉及到全体专业排名的评奖评优等工作时,包括卓越工程师班在内的全体专业同学可以统一进行排名,也可单独排名。

2、转专业、校际交流、国外交流学生进行课程置换时,只有学院荣誉计划内的规定课程可以转化为荣誉学分。外校如有类似计划,由教学委员会讨论认定。

六、其他

1、本办法从2018级学生开始试行。

2、本办法如果和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学校政策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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